丽晶酒店。
这是这座城市里最顶级的酒店,全球连锁,五星级。
九楼行政层 宴会厅,水晶灯亮得刺眼。
在偌大的圆桌前,路明非正靠在主位的椅背上,漫不经心地转着手中的纯银酒杯。
酒液轻晃,清香醉人。
此刻包间内的场面热闹得不象同学会,倒象什么老式港片里的名流晚宴,在座的人中甚至还有好几个穿着西装礼服过来的显眼包。
“路总,这杯我敬您!谢谢您百忙之中还能过来跟我们聚会!”
当年的文学社副社长瞅准机会挤了过来,腰弯得很低,酒杯举得快到头顶。
路明非记得这人当年还是意气风发的帅气模样,如今头顶的头发却还没自己腿毛浓密。
时光真是残酷。
“当年上学那会儿我就私下跟人说过,咱班将来最有出息的肯定是路明非,大伙还不信……现在都服了吧?”
男人一脸谄媚地拍着马屁,“路总,我早就看出你不是池中之物,没想到有朝一日乘风起,竟然打下了这么大的江山!”
“来,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为路总的事业干杯!祝路总您身体健康,事业蒸蒸日上!”
路明非抬眼一瞥,男人油腻腻的脸笑得象朵皱菊,眼角的褶子皱的能夹死苍蝇。
他记得这个人,当年暗恋陈雯雯、同时也是赵孟华的……情敌之一。
虽然只是他自己这么觉得。
这家伙对路明非的称呼永远只是“那个谁”跟“喂”,当年的路明非作为文学社干事经常被他使唤着去跑腿,社团内的大事小事屁点事都要他去干,地位简直比嘿奴还要嘿奴,可以说毫无人权。
而就是这么个耻高气昂的货,如今却在自己面前却换了副嘴脸,扯出这么一番话来。
如果换作都市爽文里的套路,此刻的路明非应该开始他的装比打脸之举,在众人面前狠狠地羞辱一番这种趋炎附势的货色,然后展露自己的王霸之气,引得众人倒吸一口凉气……
不过现在的他并没有这种心情。
这种人他见得多了。
“恩。”
路明非敷衍地端起杯,嘴唇碰了碰杯沿,随后就放下了。
这一幕周围人都看在眼里,秃头却半点不尴尬,反倒涨红了脸,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:
“多谢路总赏脸,这杯酒我干了,您随意!”
他陪着笑,仰头将手里那杯酒一饮而尽,又连连说了几句客气话,才心满意足地退下。
后面立刻有人补上,又是好一通吹捧,再自觉地干了杯中酒。
然后再是下一个,一个接一个,络绎不绝。
酒过三巡。
路明非粗略一数,今晚向他敬酒的人,已经超过了当年文学社的总人数。
他抿的那几口加起来还没他来之前撒的那泡尿多,排队敬酒的那些人个个都喝的满脸通红,自觉地退下了。
这场聚会本只是文学社群里的某个成员随口一提,路明非刚好无聊才答应了会过来参加,不知怎的消息走漏了,不仅全体文学社成员全部到场,甚至还挤进来一堆路明非连名字长相都不记得的陌生人。
这些要么是隔壁社团、要么是隔壁班的,都混进来攀关系。
不过眼下就算路明非真的坐在了他们面前,真的敢上来跟他攀谈的人也不多。
大部分人都只是忐忑不安地坐在下手,用或是崇拜、或是敬畏的眼神看着他。
也难怪,毕竟如今的路明非早已今非昔比。
这些年来他的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,亲手创办的“七星娱乐”已是全球知名的龙头公司,经营领域从二次元到三次元、从网络到实体行业,几乎无所不包,他本人的身价也已经直奔万亿。
不仅能面见各国首脑谈笑风生,作为全国优秀企业家代表,他这些年来还在新闻上频频亮相,风头一时无两。
象这些当个小白领、做点小生意、或者开个小公司的同学,他路明非别说是从指头缝里漏点东西,就是撅着屁股对着他们放个屁,他们也能凭着这阵风冲上云头。
既然有着这样的地位跟威名,这些人又怎么能不敬畏、崇拜他了?
“路明非。”
一个轻柔的女声从不远处传过来,带着点娇嗔的尾音,“难得见你一回,你成了大老板,还记得我们这些老同学不?”
路明非微微转过头去,看向说话的人。
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精致漂亮的脸庞,女人正站在他的右手边,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紧身连衣裙。
她的妆容精致,眼线微微上挑,颇有几分妩媚,显然来之前是花了点心思的。
曾经被称为“小天女”的班花之一,苏晓樯。
“当然记得了,这不是苏总么?”
路明非挑了挑眉头,淡淡地说,“听说你早些年接手了你父亲那几十个矿,这些年来事业也是蒸蒸日上啊。”
苏晓樯的眼睛亮了一下,笑得更加璨烂:
“哎呀,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呢!”
她顺势在路明非旁边的空椅子上坐下,身体微微前倾,手肘支在桌上,托着腮盯着路明非淡漠的侧脸。